ENGLISH 中财主站 加入收藏
当前位置: 首 页 > 学生天地 > 团学工作 > 团学动态 > 正文

【团学通知】关于开展2014-2015学年第二学期共青团员“推优入党”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-05-08来源: 浏览次数:

 

各团支部:  

学校党委组织部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20145月印发的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,于201410月党组字〔201437号《关于调整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通知》对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出相应调整。校团委20153月公布《中央财经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((下称《学校“推优”办法》)附件1)。为落实以上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学院制定了《ylzzcom永利总站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实施办法细则》(下称《学院“推优”细则》,附件3)。  

学院定于20155月开展本学期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(“推优入党”)工作。根据以上文件要求,现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  

一、“推优”范围和条件  

“推优”范围和条件,按照《学院“推优”细则》有关规定执行(团支书须注意:明确哪些人已经被推过,避免重复推荐)。  

二、“推优”工作程序  

1. 团员本人申请,所在团支部委员会依照《学院“推优”细则》对“推优”范围和条件的规定对申请人申请“推优”的资格予以审核,形成各团支部“推优”申请人名单(附件4)。  

2. 资格审核通过的“推优”申请人,按照《中央财经大学“推优”入党量化考核指标体系》(附件2),填写“推优”考评表的自评部分(附件5),并将“推优”考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团支部委员会。  

3. 团支部委员会按照中央财经大学“推优入党”量化考核指标体系》,结合“推优”申请人平时各模块表现和所提交证明材料,对“推优”申请人的自评分予以审核,填写团支部委员会审核得分,并将支部审核结果在支部范围内公示。  

4.团支部委员会将支部公示无异议的“推优”申请人名单、“推优”考评表及证明材料报送学院团总支组织部。  

5. 学院团总支组织召开由学院团总支书记、团总支副书记、各团支部书记参加的学院“推优”评议考核会议,对各支部报送的“推优”申请人,按照学院评议考核内容,确定评议考核分数。  

6.学院团总支依据“推优”申请人的量化考核成绩和评议考核成绩,计算“推优”考评总成绩,根据推优比例,择优确定拟“推优”对象,并进行公示。  

7.经公示无异议的“推优”对象填写推优表格,团支部须填写推优表格中的审核意见,团支书签字,并撰写本支部的《支部推优决议书》(附件)。  

各支部“推优”申请人名单、“推优”考评表支部“推优”决议书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推优表格只须提交纸质版。  

8.团总支对所有“推优”对象进行审核并填写推优表格中的相关审核意见,同时撰写学院“推优”决议书,推优结果及材料报送学校团委审定。  

三、“推优”工作时间安排  

1.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至51321:00前,“推优”申请人完成自评,各团支部完成自评审核及审结果的支部公示,各支部将支部公示无异议的“推优”申请人名单、“推优”考评表及证明材料报送学院团总支组织部。,  

2. 514日——519日,学院完成评议考核,计算考评总成绩,确定拟“推优”名单。  

4. 520日——522 日,公示拟“推优”名单。  

四、“推优”工作的要求  

1.学院“推优”工作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进行。  

2.各团支部要严格按照系列规定认真执行落实,严把“推优”质量关。  

3.各支部在“推优”工作中要切实做到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1:中央财经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实施办法(试 行)  

附加2:中央财经大学“推优”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 

附件3:ylzzcom永利总站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实施办法细则  

附件4ylzzcom永利总站团员“推优”考评表  

附件5***团支部“推优”决议书  

附件6:ylzzcom永利总站“推优”决议书  

 

ylzzcom永利总站  

201558